(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家住上海的陈女士发现,一则关于学生家长之间非正常交往的截图消息在当地的多个聊天群里迅速传播,而她自己,则被谣传成了事件中的所谓“第三者”。 陈女士提起民事诉讼,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公开发布赔礼道歉声明,酌定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3000元,律师费4000元。

上一篇:全球热讯:社企联动显担当 携手共“绣”邻里情

下一篇:中央气象台继续发布沙尘暴蓝色预警-天天新消息

x

推荐阅读

更多